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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蘅闭上眼,微微分开嘴唇,李月驰的气息便涌进来。原来他又抽了烟,还是五块五一包的黄果树吗?这烟味有些冲,但并不难闻,唐蘅忽然记起小时候,北方的秋天总是有很多红黄落叶,清洁工把落叶扫成一座小山,然后点火焚烧。有时他爸抱着他站在旁边看,一缕青蓝色的烟被秋风吹散,那味道烟熏火燎,横冲直撞,带着噼里啪啦的声响。他爸说,唐蘅,烧完之后剩下的东西,就叫做无机物。唐蘅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这件小事,他高中念的是文科,和生物八杆子打不着——无机物,他以为他早忘了这个词。 李月驰的手从他的后脑勺转移到他的脸颊,粗糙的手心捧着他的脸,吻得无声无息。唐蘅忍不住战栗,他觉得自己也是一堆窸窸窣窣的落叶,火舌舔舐他,火焰灼烧他,骨骼和骨骼碰在一起,毕毕剥剥地响,原来接吻是这么一件痛且快的事——就算会被烧成灰烬,无机物,也认了。 过了很久,很久。两人略微分开,李月驰好像醉得更厉害,他问:“你以前经常走珞瑜路吗?” 唐蘅恍惚地说:“经常。”出了汉大南门便是珞瑜路,有商圈,有地铁站,春夏之交的时候还有老婆婆挑着扁担卖栀子花。 “我也经常走,本科的时候我做家教,走着去,走着回,”李月驰低叹一声,“我怎么没有早点碰见你?” 唐蘅觉得自己的心像气泡膜中的一粒气泡,被李月驰“啪”地一摁,就碎掉了。 好像已经没有回头路。唐蘅用力抓着李月驰的手,知道自己在犯错。也许他经常犯错——别人眼中的错,譬如执意出国,譬如和付丽玲吵架,譬如突然决定去东京交换。但他从不在意,如果他们一定要认为他是错的,那便认为吧。 唯独这次不一样,这次他知道自己在犯错,客观上,主观上,都是错。 他怎么可以趁人之危?李月驰喝醉了,他的女朋友还在中心医院住院,而现在,此时此刻,他用力抓住李月驰的手,唇间还有李月驰的烟味。不只是犯错,而且很无耻。他坦荡又嚣张地活了二十多年,这是第一次希望自己忘了自己是谁。如果能下雨就好了,暴雨,冰雹,锥子似的落在他身上,砸痛他,砸醒他。可是今晚没有雨,今晚的夜空雾蒙蒙的连月亮都没有,也许月亮也觉得他们不堪见,不堪闻。 就这一次,唐蘅想,他认罪,但是就这一次。 唐蘅哑声问:“我们去哪?” 李月驰抬起另一只手,用拇指指腹蹭了蹭唐蘅的脸颊:“我想听你唱歌。” “在这?” “去我家。” 于是两人相携而去,好像一切都那么自然,自然得令人感到可耻。他们在漆黑的巷子里牵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