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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8节 (第1/2页)
容老头上上下下的将王华看了遍,表情突然变得很古怪,“你就是因为她?”他重重的从鼻孔里哼了声,转头冲晓蓉说:“咱们走!”也不避让,拿着拐杖敲着地面,横冲直撞的,“好狗不挡道!” 李恒义和王华被赶到草地上,让出石子路。 等俩人走了,王华才回过神来,面上羞怒交加,埋怨道:“他们怎么那样!” 李恒义很是伤感的样子,“老容叔是很好的人,”看了眼王华,恍然明白老容叔话里的意思,他大概是将王华当成林芳芳了。前年他考入大学,一时间被大都市的繁华眯了眼乱了心,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穷小子,他希望自己爬得高,站得远,他自诩聪明,想结交家里条件好的女生,以期将来能留在a市,有更好的发展。 当时林芳芳先追求得他,他也很心动,可他也清楚老家有个痴痴等着他的未婚妻。 他的未婚妻很漂亮,人也很好,对他尤其的好,巴心巴肺。可就是太好了,有时候显得有些傻气。 他左右摇摆不定的时候,他的母亲替他做了决定。在老家大吵大闹的闹开了,最终和容家闹掰了。 解脱和失落是并存的。 自他将和自己同林芳芳等人的合影寄回去,写信跟母亲委婉的提了下学校里有个女生追他追得很厉害,他心里就该明白,母亲会做出何样的举动,或许从私心里说他是希望母亲替他做决定的。 “李恒义,你怎么了?”王华拽了拽他的衣角,担忧得看着他。 李恒义回神,看向王华,原本的运动头留了起来,因为天热揪了一撮在脑后,有些丑。面上几点雀斑,白色的短袖衬衫,洗的有些泛黄了,在领口处有些毛边,看得出用针线细细的绞了。下身一条黑裙子,腰有些粗,露出一截粗壮的小腿,塑胶凉鞋没穿袜子,脚很宽,挤得凉鞋都扁了。王华的长相属于端庄周正的类型,并不是男生眼中普通意义上的漂亮。在李恒义的印象里她一直喜欢穿裤子,做男孩子打扮,很豪爽哥们义气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讲究起了打扮?而且,这身打扮有些眼熟,像……是了,像容晓蓉。 容晓蓉就喜欢穿一身白衬衫、黑裙子,不穿袜子,裸着脚穿一双凉鞋或者白球鞋。 李恒义忽然生出东施效颦的荒唐感。 他为了将来的发展,舍弃了自以为对他来说是绊脚石的容大妞,他的青梅,他的初恋,他最最漂亮的女孩,如今难道他还要接受这样一个,处处不如大妞儿的人吗? 不,他已经做了选择,就不会再走回头路。 他的牺牲那么大!不能这样就此止步了,他要活的好,他一定要努力向上爬! 他的牺牲一定要有意义,否则他就真的不知道自己舍弃了大妞儿到底图什么了! 他的目光最终定格在王华打了补丁的书包上。 她的家和他家里一样穷,能考上大学,是他们全村甚至是县里的骄傲。 有多少荣光,就背负了多少的重任。 王华曾与他说过,他们县里出钱供她读书,就是希望她将来毕业了能回去建设家乡。而她的愿望也正是如此,她对家乡充满了感情。 “女孩子就是容易感情冲动,”李恒义曾在心里这般腹诽她。但他并不会开口劝她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,他和她只是大学校友,相对于